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太原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38号
《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6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市长 李荣怀
二00三年七月十九日
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交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社会用字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用字,是指面向社会使用的具有公告性、示意性的汉字,包括:
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牌用字;
㈡牌匾、路牌、标语、地名、广告、指示牌、建筑物墙体用字及各种标牌用字;
㈢商品名称、注册商标、包装、说明用字;
㈣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用字;
㈤公文、公章、证书、奖状、橱窗、屏幕用字;
㈥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用字;
㈦学校教育教学用字;
㈧其他具有公告性、示意性的社会用字。
第四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是全市社会用字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全市社会用字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用字工作。
市人民政府建管、规划、教育、出版、工商、广电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的社会用字管理。
第五条 对在社会用字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 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社会用字应遵循国家颁布的统一标准:
㈠简化字应以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㈡异体字应以1955年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
㈢印刷用字应以1988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㈣汉语拼音字母使用应以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准;
㈤拼写和分词连写应以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准;
㈥需要使用标点符号的,应以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七)国家公布的其他有关标准。
第七条 下列情况可以使用或保留繁体字、异体字:
㈠文物古迹;
㈡姓氏中的异体字;
㈢书法、篆刻等艺术品;
㈣题词和招牌的手书体;
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㈥已经注册的定型商标用字;
㈦经国务院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八条 书写行款,一般应左起横行,确需竖行的,必须由右至左。汉字与汉语拼音并用的,必须横行。
第九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第九条有关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改正,没有改正的,由市、县(市)区社会用字主管部门督促其限期改正,或由工商、技术监督、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对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社会用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二条 对在限期内确实不能改正的大型石刻、金属、锻铸及其他造价昂贵的牌匾上的不规范社会用字,可暂在一旁挂上书写规范的字牌,但须在用字载体维修或更换时予以改正。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修改部分的通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修改部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体育局:
根据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民委发[2010]78号印发)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部分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民委 国家体育总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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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和表演项目
1.竞赛项目:
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搏克、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马术(民族赛马、走马、跑马射击、跑马射箭、跑马拾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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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竞赛办法
1.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陀螺、押加和民族式摔跤等竞赛项目的各个单项竞赛,原则上均采用先分组循环赛,再进行淘汰赛的两阶段竞赛方法。第二阶段淘汰赛设8个号位,共进行3轮7场比赛,不增设附加赛。当某个单项竞赛的参赛者不足8人(队)时,该单项竞赛将直接进行循环赛。参赛者不足3人(队)时,该单项竞赛将予以取消。
2.秋千、射弩、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马术和龙舟等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各个单项竞赛,将按本届运动会相关单项的竞赛规程、表演规程规定的办法进行。
3.所有竞赛和表演项目,均执行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规则。
十、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的各竞赛项目的各个单项均录取前8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2.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的单项竞赛项目,第1名获一等奖,第2名和两个并列第3名获二等奖,四个并列第5名获三等奖。因参赛者不足8人(队)而直接进行循环赛的单项竞赛项目,第1名获一等奖,其他名次按顺序获二等奖(最多3名)或三等奖。
3.秋千、射弩、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马术和龙舟等竞赛项目的各个单项竞赛前8名中,第1名获一等奖,第2、3、4名获二等奖,第5至8名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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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到和离会
1.各代表团可于2011年9月7日至9日期间报到,9月20日前离会。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花炮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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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四、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3.参赛队不足8个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5.比赛用花炮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广州橡胶制品研究所生产的花炮。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珍珠球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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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3.各项目参赛队不足8个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5.比赛用珍珠球、球拍及抄网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广州市向阳文教用品厂生产的珍珠球、球拍及抄网。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木球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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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四、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3.参赛队不足8个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5.比赛用木球和击球板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广州市向阳文教用品厂生产的木球和击球板。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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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人(对),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2.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根据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循环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
3.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4.比赛用蹴球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北京创宏远商贸中心生产的蹴球。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毽球竞赛规程
第17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3.各项目参赛队不足8个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5.比赛用毽球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江苏省太仓新塘毽绳厂生产的毽球。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竞赛规程
第19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1.标准龙舟和小龙舟比赛采用预赛和决赛排定名次。
5.比赛用龙舟、舵桨由大会统一提供。划桨自备,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规定。使用大连乾龙水上运动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9-12型(12人)和15-22型(22人)标准龙舟。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独竹漂竞赛规程
第22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4.比赛用竹漂、划竿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杭州祥瑞水上运动器材厂生产的竹漂、划竿。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秋千竞赛规程
第24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4.比赛用秋千架、绳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广东省健将健身器械公司生产的秋千架、江苏省江都市网绳制线厂生产的秋千绳。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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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
2.团体赛分为两个阶段。
3.第一阶段:每人立、跪姿各10支箭,以4人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前八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每人立姿5支箭,以每队两阶段比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二)个人比赛。
1.个人赛分为两个阶段。
2.第一阶段:立姿(跪姿)每人20支箭,依据成绩取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3.第二阶段比赛:立姿(跪姿)每人5支箭,以每人两阶段比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四)比赛用弩、箭自备,须符合《射弩竞赛规则》规定。标准弩使用山东省潍坊赵氏弓弩公司生产的弩、箭。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陀螺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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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1.团体赛和个人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人),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3.参赛队(人)不足8个队(人)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4.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陀螺竞赛规则》。
5.比赛用陀螺、胶垫由大会统一提供,鞭杆及鞭绳自备,须符合《陀螺竞赛规则》规定。使用北京创宏远商贸中心生产的陀螺、鞭杆、鞭绳及胶垫。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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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共8个队,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2.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根据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分组循环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
3.参赛人数不足8人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4.每项每队限报2人。
5.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押加竞赛规则》。
6.押加带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贵州高阳体育用品公司生产的押加带。
7.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运动服和平底胶鞋(青岛双星体育用品公司生产的“青岛双星L09-817M型”平面橡胶底运动鞋)。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高脚竞速竞赛规程
第35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5.比赛用高脚杆自备,须符合《高脚竞速竞赛规则》规定。使用湖北劲竹民族体育器材公司生产的高脚杆。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板鞋竞速竞赛规程
第38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5.比赛用板鞋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广西南宁秀灵路梦珍家具厂生产的板鞋。护皮可自备,须符合《板鞋竞速竞赛规则》规定。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武术竞赛规程
第41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五、竞赛办法
4.比赛使用器械自备,须符合《少数民族武术竞赛规则》规定。
5.比赛用垫子由大会统一提供,使用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公司生产的新型组合垫。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式摔跤竞赛规程
第43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四、竞赛项目
2.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格(彝族式摔跤)、北嘎(藏族式摔跤)、绊跤(回族式摔跤)、希日木(朝鲜族式摔跤)均为男子个人项目。五个项目均设:52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87公斤级和87公斤以上级等五个体重级别。
五、竞赛办法
1.民族式摔跤的各个项目的竞赛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各组优胜名次8人(队)采用淘汰赛决出第1、第2、两个并列第3和四个并列第5名。
2.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根据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民族式摔跤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队),第二阶段淘汰赛根据循环赛成绩设立种子选手(队)。
3.参赛者不足8人(队)时,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
4.搏克个人赛采用淘汰制。每名运动员可报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5个比赛项目中的1项,其中每个级别每队限报2名;男子搏克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搏克团体赛采用“3人轮赛制”。
5.搏克、且里西、格、北嘎、绊跤、希日木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民族式摔跤竞赛规则》;绊跤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式摔跤竞赛规则》。
6.比赛跤服、腰带及摔跤垫由大会提供。使用呼和浩特市民族用品经销部生产的搏克跤服、河北红旗体育器材公司生产的绊跤跤服、广州市侨有劳保特供有限公司生产的北嘎、且里西、格、希日木跤服及贵州高阳体育用品公司生产的北嘎、且里西、格、希日木腰带以及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公司生产的摔跤垫。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马术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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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四、竞赛项目
1.民族赛马:1000米、2000米、3000米、5000米、8000米。
五、竞赛办法
2.民族赛马和走马项目的比赛,参赛选手超过10人(不含10人)时,采取抽签分组、分道比赛的办法,最终按成绩排列名次,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4.比赛马匹出生地和血统不限。
5.民族赛马、走马、跑马射击、跑马射箭、跑马拾哈达比赛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少数民族马术竞赛规则》。
6.比赛用枪、弹由大会统一提供;比赛马匹、装备、弓、箭由参赛单位自备,须符合《少数民族马术竞赛规则》规定。弓、箭需经大会检验合格并批准使用。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规程
第50页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8日在贵阳市举行。
三、参加人数
3.每个表演项目上场运动员不得超过25人。